1.新聞網址︰ http://0rz.tw/AME8s
※超過一行請縮址※
2.新聞來源︰ 優傳媒
3.新聞內容︰
北市府違約判賠 藍議員接力公帑流失 建商坐收豐厚利息
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27年前北市府對忠和營造「違法解除契約」,經最高法院更七審定讞,判賠廠商4億2,208
萬元,導致每拖1天就要多付2萬多元利息。北市府編列預算依法院判決賠錢止血,沒想到
卻接連被國民黨籍議員擋下,原先該看緊民眾荷包的議員,卻讓公帑繼續流失,建商坐收
豐厚利息。
繼數週前被國民黨籍議員吳世正擋下後,本刊獨家報導的市府遭判賠四億多元訴訟案,在
今天議會大會中,再遭另一位國民黨籍議員擱置。
國民黨議員王浩表示,之所以擋住這筆賠償金,是因為新工處長期不思改進,施工及監工
品質低落,出了事情之後,每次都只想要賠錢了事,所以基於議員監督職責而擋住這筆費
用。
本起案件發生於民國77年,當時忠和營造承攬「臺北市松山信義計畫一號廣場地下停車場
及基隆路車行地下道」等工程。
沒想到施作到民國80年,竟遭市府以施工遲緩、作輟無常為由,直接終止契約,雙方遂對
簿公堂。
忠和營造主張工程延宕是新工處未完全封閉道路,導致無法施工而影響進度,進而反指市
府是「違法解除契約」。
本案纏訟27年,歷經17審級,當中北市府完全敗訴4次,只有2次勝訴,而部分勝訴部分敗
訴共11次。
最後,最高法院於更七審定讞,北市府判賠1億7,108萬元,外加自請求之日起算的利息約2
億3,500萬元,以及相關訴訟裁判費約1,600萬元,共賠償高達新台幣4億2,208萬元。
其中,1億7,108萬元的本金,以法定利率5%換算下來,北市府每年要多付利息855萬元,形
同每拖1天就要多付2萬3千多元利息。
而且既然已經定讞,理應儘早止血才是,否則對新工處不痛不癢,苦的是人民的納稅錢。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4.附註、心得、想法︰
保安,有人可以這樣擋了又擋,擋了又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