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冠安》反滲透現形 只為操弄選舉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9-12-07 07:48:04
1.轉錄標題︰陳冠安》反滲透現形 只為操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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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錄網址︰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191205004109-2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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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china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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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近日鬧得台灣社會沸沸騰騰的澳洲間諜門案,再次將台灣選情的主軸帶向芒果乾。但整起事件可以說是充滿疑雲,澳洲的《每日電訊報》更是在頭版刊登〈中國間諜鬧劇〉一文,指出澳洲國安情治機關告知澳政府,王的情報價值極低。
善於選舉操作的民進黨倒是趁勢推出黨團版的《反滲透法》,以取代前陣子因爭議性過高而並未推動中共代理人法案,藉此降低因否決時代力量版本被譏為保台打假球的效應,並且對藍營出招,打著國民黨擋就抹紅、國民黨不擋就收割保台之名的如意算盤。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就赤裸裸地說,到時候社會可以看看是哪些政黨在反對、拖延《反滲透法》。而綠營黨團也召開記者會,質疑國民黨為何要反《反滲透法》,要求藍營提出自己的版本。
然而讓民進黨始料未及的是,在綠營要求藍營提出版本後的一天,國民黨真提出了對應的《反併吞法》,且無論是在範圍還是要件上,都優於民進黨的《反滲透法》。首先在範圍上,綠營的「滲透來源」只針對境外勢力相關組織、團體與人。藍營的「敵對組織」則涵蓋境內外,避免境內出現漏洞;其次,由於公務員握有公權力,倘若有破壞憲政體制行為,對國安危害較普通人更深,因此國民黨版也參照《刑法》現有條文,增加對公務員的限制。
再者,藍營版本第5條也新增防範敵對組織發展和公務資訊洩露的懲罰,相較於綠營僅拼湊現有法律,《反併吞法》更能補現有法律之不足;最後,國民黨版的「敵對組織」必須先經政府公告,大幅減少不知情者被利用而受到牽連的可能。因為民進黨的《反滲透法》如李俊俋所說,只規範行為,並未納入主觀犯意。導致普通民眾很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滲透來源」接觸就被認定違法,受到嚴厲懲罰。從此來看,這才是真正的違憲法案。
諷刺的是,在國民黨提出更好的版本後,綠營卻反過頭來批評《反併吞法》,說這是藍色恐怖、《刑法》100條復辟、取消總統刑事豁免權。總統蔡英文甚至荒謬地說《反併吞法》會讓人連「台灣」兩字都不能說。
然而從事實上來看,現在是民進黨執政,倘若《反併吞法》通過,認定「敵對組織」的權力也在蔡政府手上,何來藍色恐怖;《刑法》文字也皆是從現行條文而來,並非舊《刑法》規定;至於總統規範,總統豁免權本來就不是無限上綱,《憲法》52條即規定不適用內亂外患罪,難不成綠委認為總統犯內亂外患罪也可豁免?至於蔡總統所謂講台灣就會受罰,《反併吞法》也只將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或意圖危害或干涉中華民國主權之國家、政權、團體認定為「敵對組織」。如果蔡認定說台灣二字就會危害中華民國主權,是否與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有違,而在
靠攏《正常國家決議文》呢?
擁有4大優勢的《反併吞法》無疑給了倉促推動《反滲透法》的民進黨一巴掌。國安能凌駕自由,正是民進黨高舉民主防衛之名在做的事。然而當在野黨提出更能保障國安的法案時,執政黨卻反倒批評,讓反滲透也就這樣變成真選舉。(作者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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