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奔騰思潮:廖元豪》民主退步動員戡亂黨

作者: YusaAoi (YusaAoi)   2019-12-09 23:52:10
1.轉錄標題︰奔騰思潮:廖元豪》民主退步動員戡亂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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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近日來,許多人滿口「保衛台灣民主」,但卻推出來荒腔走板,打著民主反民主的措施。從國安五法,到中共代理人法草案,都充斥著威權時期白色恐怖的風味。而民進黨黨團推出的「反滲透法」草案則更是讓解嚴30多年的台灣,一下子似乎又回到了動員戡亂時期!
「動員戡亂時期」也在防衛台灣,但為什麼會搞出白色恐怖?因為當時的兩岸處於武力敵對狀態,中國大陸是「叛亂地區」,兩岸全然禁止交流。而政府利用中共威脅以及台灣人民對中共侵台的恐懼心情,以《懲治叛亂條例》、「《刑法》一百條」等空洞抽象的法律,鎮壓批評者。當年的民主鬥士,多半反共而且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但只要公開批評當道,就可能有牢獄之災甚或喪命之虞。
要知道,在那段日子,中共對台灣的武力威脅及滲透,遠比現在要真實、嚴重、急迫。所謂的「白色恐怖」,在當時其實多數民眾是支持的。畢竟「匪諜就在你身邊」,台灣人心惶惶,捕風捉影。電影《返校》在真實世界的原形是「基隆中學」案,犧牲者鍾浩東也的確是滲透的「共諜」。即使這些人並沒有武力暴動,也沒有竊取機密情報,但在兩岸敵對狀態下,對岸來的就是敵人,與敵人合作的同樣也是叛亂。所以一律嚴辦,什麼言論自由、正當程序,統統都不重要。
沒想到動員戡亂時期終止了28年後,號稱推動台灣民主憲政的民進黨,又用同樣的邏輯推出所謂「反滲透法」草案。一般民眾似乎只覺得,「防止共諜滲透」當然是好事,但各位可知道這個法有多可怕?它一點也不輸所謂白色恐怖時代的各種惡法?
「反滲透法」的第一步,是把全中國大陸的公私組織幾乎全部定義為「滲透來源」。它的「敵對勢力」雖然定義不清,但立法目的與文字明顯就是要針對大陸地區的中共政府(要不然制定這個法幹嘛?)。然而,不只是大陸地區的政府、黨務或相關組織,甚至受大陸地區政府或共黨「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也都是滲透來源。請問,大陸地區無論是學校、公司、團體,哪一個不是受到政府或政黨的「監督管理」?這麼一來,所有的台商、台生,乃至到大陸從事學術、社會交流的每一個台灣人,統統都在與「滲透來源」交往,成為潛
在的中共代理人!即使不講後面的刑罰,請問哪個官方組織或民間團體今後還敢與對岸交流?政治上乖覺的教育部,已經設置了「赴陸交流登錄平台」,要求以學校名義組團大陸進行教育交流,都必須事前登錄平台提前報備。反滲透法要是通過,別說受教育部監督的國立大學,就是私立大學恐怕也如履薄冰。這不是回到蔣經國「三不」時代,切斷一切兩岸和平互動了嗎?
「反滲透法」更可怕的,則是在全面把對岸當成「滲透來源」之後,又禁止任何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的人,在公投捐贈經費,在選舉時從事競選活動或言論。問題是,「滲透來源」無邊無際,而怎樣的行為會被定位為「指示、委託或資助」也難以判斷?如果,大陸友人(滲透來源)在私下聊天時,建議台灣朋友,利用機會推動「和平統一」之理想。而這位台灣朋友在選舉中,為支持和平統一(但反對武統)的候選人站台,是否就會被科處5年以下徒刑?這是否對所有和大陸接觸的台灣人,構成了全面的寒蟬效應?
之前的「中共代理人法」討論得沸沸揚揚。但除了民進黨版外,多半的版本也都是仿效美國、澳洲,僅要求外國代理人「登記」,並使其資金透明化,而未必處罰「代理行為」本身,畢竟那多半是尚未構成「明顯而立即之危險」的單純言論。民進黨黨團的反滲透法草案,漫天蓋地將對岸全體人民,不分公私,統統視為敵人,使得與對岸交流的台灣人民人人自危。這種處罰原本合法的競選行為與政治捐贈。這種拿中共恐嚇台灣人,鞏固自己權力,切斷兩岸交流,又蔑視法治與自由的做法,與動員戡亂時期有何不同?這是民主進步黨當年所要爭取的民主進步嗎?台灣人爭民主這
麼多年,是為了走回頭路嗎?
我們要捍衛中華民國,要保護國家安全,但請用民主法治的正常手段,以合憲的方法為之。不要打著民主反民主,賣弄麥卡錫主義的紅色恐懼,重溫戒嚴厄夢!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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