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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開眼界!韓國瑜、林德福永和競選總部竟設在工地
2019-12-10 00:07: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林德福今(9)日被爆料,競選總部竟然設在興建中
的大樓工地1樓,涉嫌違反法令,網友質疑,「是不是因為林德福與建商關係很好?」還
是「營造廠覺得這樣能躲避勞檢上門檢查?」
林德福選區在新北市第9選舉區,包括永和區與中和區內17里,臉書粉絲專頁「韓國瑜草
包選總統後援會」貼出照片,當中能見中正路、得和路口一處施工中的工地大樓,鷹架
都還沒有拆除,很明顯仍在施工,不太可能取得使用執照,外牆掛上大面韓國瑜、林德
福的競選帆布看板,還標註為「韓國瑜、林德福聯合競選總部」。
據悉,「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1條規定,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
口處,應在工作場所出入口應標示禁止無關人員擅入工作場所,若違反相關規定或衍生
災害,可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處以罰鍰。
網友們看見這幅場景,紛紛留言指出「国冥黨就是爛,很會搞這些」、「全台灣下架吳
斯懷」、「韓素質,講不贏人就說性器官」、「國冥黨年年都說民進黨是台獨,有什麼
證據?是獨了沒啦?」、「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勞檢處快來抓喔」。
4.附註、心得、想法︰
其實該用建築法規去罰更重
建築法第七十三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
第九十一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新
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
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
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或是可以用建築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兩個規定一起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