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為廷 替受害者訴訟

作者: zoosleep (王者)   2019-12-11 2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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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 他板文章可免填※陳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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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我參與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已經過了 2 年多。在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除了每半
年會收到Email,通知我們可以上網追蹤進度之外,就鮮少收到什麼後續討論與執行資訊

 
昨天從新聞得知,立法院總算三讀通過了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一部分「被害人訴訟參與
」的法案。
 
首先,我很肯定這次修法中:
 
1、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終於明文化,未來被害人在審判的主體性有機會透過訴訟參加而
強化。
 
2、第一次見到「修復式司法」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例如
修復式司法而成立協議之效力為何?
 
3、避免被害人二度傷害:讓被害人有法律依據,在偵查或審判,能請求與被告隔離。
 
過去這 3 年多在法庭的經歷,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開庭,後面坐滿了記者、旁聽的
民眾,但法官為了確認人別,竟然當庭要我們念出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生日等等資訊

 
當時才事發沒多久,在大街上失去孩子,我有著強烈的不安全感,而我還有 3 個孩子,
必須暴露這些資訊,這對我而言,真的非常恐懼。
 
我也想起,我們在訴訟中,曾被放在法庭最後的角落,過程中法官、被告、檢察官你來我
往,似乎與我們被害人家屬都沒有關係,我們也沒有發聲的權利,當開庭快結束的時候,
才會問問我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而現在這個立法,雖然還不知道後續如何執行,但至少可以讓這種情形減少一些。
 
然而,僅僅這樣的立法還是不夠,刑事訴訟法的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只是被害人保護領
域的其中一部分;目前,仍然沒有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政策,也並
沒有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中,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等決議事項。
 
因為小燈泡案是社會矚目案件,案發後相關單位就立刻前來表示可以協助。
 
我印象很深刻,他們給我了一本厚厚的各種資料,可是當時心亂如麻,根本沒有力氣去看
這些資料,只感覺已經完全沒有頭緒的生活,更加沒有頭緒。
 
這幾年,聽了許多遇到困難的犯罪被害人或家屬跟我分享他們的遭遇,才知道,原來多數
案件的被害人,在案發後根本找不到一個可以對接的窗口,他們完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我期待未來有機會進入立法院來努力,把被害人的保護與權利更全面化的落實。
 
(照片來源:總統府)
4.附註、心得、想法︰
陳為廷分享王婉諭臉書
希望能多重視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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