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高市議會籲追究刑民事

作者: cores (24番)   2019-12-12 19:28:56
慶富案再爆新事證 高市議會籲追究刑民事責任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212002993-260407?chdtv
中時 袁庭堯
牽連複雜、放貸疑雲重重的慶富案,
高雄市議會專案調查小組12日進行結案報告,驚爆高銀放貸瑕疵新事證。
小組要求高市府對疑涉不法的獨立董事、常任董事民事求償,
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告,
也要求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調查小組召集人、時代力量市議員林于凱表示,
調查小組從5月份起、先前金管會做出的裁罰報告中,找出新的事證與缺失。
根據調查,高銀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
有許多疏漏顯示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
使得慶富爆發財務危機後,高銀無法收回貸款,
光在2018年度核銷的呆帳就有7.6億元,還有其他呆帳待核銷。
調查報告指出,高銀從2013年起陸續貸款41.76億元給慶富,
其中17.46億元為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
當時這筆款項沒有一家銀行敢借,唯獨高銀願意,且從徵信到放款只花了四天。
調查小組審視各案放貸過程,曾親赴高銀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找出許多新事證。
2014年11月6日、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
高銀前總經理王進安表示慶富在評選評分項目優於台船、
曾為海軍建造100至200億元緝私艇的說法,調查小組查證發現,
慶富當時與台船同分,才用抽籤決定資格,慶富也僅承接過37億元的海巡巡緝艦。
此外,有多次的董事會議中,明明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
但會議紀錄中卻記載「照案通過」。
2015年3月12日、8.3億元的放貸程序,從批准到簽訂授信契據及保證書,
竟然兩次發生流程「偷跑」的現象。
調查小組也質疑,明明財政部公告鋼鐵製漁船耐用年數為8年、
高銀漁船鑑價管理要點亦規定船齡逾15年即不予鑑估,
但2015年5月7日同意履保展延會議上,慶富竟能用21年的老漁船借到3億元。
調查小組認為,現任高雄銀行獨立董事、前常務董事的林文淵涉嫌重大,
希望議會函請市府做到三點要求:
第一,高市府要對相關董事、未盡監察責任的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
第二,針對疑似違反銀行、證交法相關董事及人員提起刑事背信罪告訴。
第三,將慶富案調查報告送交金管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但財政局長李樑堅與法制局長吳秋麗均表示,
高銀不是由高市府直接擁有,訴訟應由高銀發起。
民進黨市議員陳明澤指出,市府是高銀最大股東,股權達四成以上,
若有涉嫌違法失職,市議員要求作為股東的市府追究是理所當然。
副市長陳雄文表示,本案刑事部分為公訴罪,
地檢署5月已分案偵辦中,如果有新事證,都會併案偵辦;
民事部分,高市府未參與調查過程,
希望調查小組法律顧問律師能夠與市府律師合作,市府會全力配合。
市議員陳美雅表示,17.46億元履約保證函居然在4天內火速完成放貸流程,
高雄銀行在前朝時代根本就是「慶富銀行」。
立法院應該重啟調查,了解慶富案中是否還有失職、協助不法的人員。
市議員陳麗娜則說,高銀因為慶富案損失了7.6億元,林文淵要負最大責任,
高銀必須向林文淵求償。
此外,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過去曾針對慶富案表決,
有13位立委簽名支持不再追查,其中有3位是邱議瑩、林岱樺、及賴瑞隆。
中央若不查,地方要表示聲音,否則就是中央意圖與地方切割。
4.附註、心得、想法︰
讓慶富火速貸款、超貸,還有立委簽名支持不再追查,真的把台灣人當盤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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