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其實不太懂黃大記者在講甚麼?

作者: pp5434   2019-12-12 23:36:06
黃大記者今天早上狠狠痛罵了蔡英文一次。
說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5條第一項說要在無線電視台辦政見發表會。
阿現在不就是在無線電視台辦政見發表會嗎?!
華視、中視、台視輪流辦不是嗎?!
ㄟ,有中視沒有民視耶。這樣還不滿意。
講完這樣,彷彿發現自己把政見發表會跟辯論會弄混了。
趕快拿第45條第二項來救援。
來,我們來看第45條第二項,
經二組以上候選人同意,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視
台應予受理,並得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經費補助;其補助辦法,由中央
選舉委員會定之。
看清楚了沒有,個人或團體"得"舉辦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電視台"應"予以受理。
這條是規定無線電視台要播拉。
不是規定候選人一定要同意全國性無線電視辯論會好嗎?!
你要護航我是無所謂。
但請先看清楚法條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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