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稱「網紅收小英100萬元」 林鶴明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9-12-18 11:19:14
※ 引述《tenfu (富哥)》之銘言:
: 市政府)做的事,搬到總統府,那就放大100倍,因資源無限擴充。柯還自爆,他去上某
: 網紅的節目,竟要花10萬元,他還罵幕僚為什麼以前都不用錢、現在要錢?幕僚卻說「網
: 紅收小英100萬元,只收我們10萬元,已是特別價了」,現在每個網紅都要錢,他無法這
: 樣買。
等下,這裡有兩件事情必須討論:
1. 柯文哲說"以前都不用錢",但是王鴻薇在2018年就已經提出,
seafood的網紅行銷費共有567萬元,每一筆都是十萬以下,
因為這樣就可以避免監督:
https://www.storm.mg/article/459508
所以"以前都不用錢",是不是seafood睜眼說瞎話?
2. seafood可不可以說明清楚,到底是上哪個網紅的節目要十萬塊?
我覺得特別是第一點,證明seafood根本是在說謊,
他從2018就已經開始付錢給網紅了!
(這篇有誰可以幫我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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