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講誇張一點~陳菊是不是殺了柯P全家?

作者: genheit (genheit)   2019-12-22 19:52:14
※ 引述《uhbygv45 (艾斯克特)》之銘言:
: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這問題我再回應一下好了:
: : 我現在手邊查不到資料,所以用維基百科來看;
: : 高雄市的舉債以2011~12年度,也就是縣市合併這兩年最高,
: : 這兩個年度的債務狀況是這樣的:
: : 年度 債務增加(百萬) 增加比例
: : 2011 12,727 6.68%
: : 2012 22,127 10.89%
: : 2013 9,877 4.38%
: : 光是2012年這一年,債務就增加了11%,金額超過兩百億,
: : 你說跟縣市合併沒有關係嗎?
: : 我老實講啦,如果叫柯文哲去接北北基合併的大台北市,他也是這樣的結果啦,
: : 當然,他跟紫色被告是絕對不敢講的...
柯糞、柯師父、逐智稿的忠實讀者看過
來。
今天你當然可以講什麼濫用舉債、缺乏
財政紀律 BLAH BLAH,然後把陳菊批得
一文不值,這沒有問題。
但是可不可以請柯糞、柯師父舉出來,
到底是哪幾筆的花費是不適當的、甚至
是不法的?
哪一條馬路的建造、哪一條管線的建造
、公園、藝文中心、音樂廳、碼頭、捷
運、輕軌、漁港........
就像是如果你指責一個人亂花錢,你總
是要指出他像是常常出國去玩、吃高級
的牛排、買豪華轎車....,總不能一直
指責他:你就是亂花錢、你就是亂花錢

哪一項的建設是不當的、是違法的?如
果不當、違法、或是亂花錢,你就大大
方方地指出來。而不是空泛地說:缺乏
財政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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