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r 2019-12-24 09:39:23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240007.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社
3.新聞內容︰
美議員提案 AIT處長等同大使任命須參院同意
美國眾院「國會台灣連線」主席夏波今天提出法案,要求美國在台協會處長的任命須獲參
院同意,比照一般美國駐外大使提名程序。法案也要求,AIT處長應擁有無任所大使的位
階。
眾院「國會台灣連線」主席、共和黨籍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與民主黨籍眾議員薛
曼(Brad Sherman),今天上午在眾院共同提出俗稱「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Ac
t),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的任命案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
夏波法案明定,儘管有其他法律規定,美國總統應在參議院建議下任命AIT處長,任命案
並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除此之外,AIT處長應享有相當於無任所大使的位階及地位。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總統有權決定美國駐外大使人選,但提名案須由參院確認同意。
AIT台北辦事處處長雖實質上等同美國派駐台灣大使,但據了解,AIT處長一職目前是由美
國國務卿任命,任命案也不須經過參議院表決同意。
2007年時,時任共和黨籍眾議員唐克多(Tom Tancredo)也曾在眾院提出類似法案,不過
法案當時並沒有被排上委員會議程,最後無疾而終。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郭正光今天發聲明表示,AIT處長是美國派駐台灣的「實質大使」
,台裔美國人希望看到AIT處長任命經過參議院同意,這樣美國國會才有權透過同意程序
,來監督美台關係。
4.附註、心得、想法︰
耿爽 您要不要直接改名叫耿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