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之銘言:
: 當初蔡英文上任 黃國昌等人欲修改選舉罷免法案 想要改成絕對多數制
: 結果被民進黨用暴力的方式擋掉 罷免維持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 當初時代力量和黃國昌還對這件事情很不滿
: 結果時間來到2017年
: 黃國昌在汐止被藍營和中時提罷免
: 而且還走到了最後一關 民眾投票的部分
: 投票結果出來 如果罷免法真的修改了
: 黃國昌就會變成史上第一個被自己推的法案罷免掉的立委
: 現在民進黨是不是開始覺得可惜罷免沒有成功了?
古早的版本:
投票率要超過50%,且贊成罷免案要超過有效投票的1/2
選舉的投票率約70%而已,就算是55波的當選
支持者35%,反對者35%,沒意見30%
所以投票率超過50%幾乎是無法通過的
因為只要其中一方的人不出來投票,那投票率絕對過不了50%的
時代力量他們的想法是這樣
既然如此,那就改成絕對多數制
這樣就沒以上的困擾了
但事實上,想要罷免你的人,投票動力都是比較強的
按照時代力量原來的版本,黃國昌現在就不是立委了
現在民進黨修改的版本
贊成罷免案的投票人數>25%投票人口,且贊成罷免>反對
這個版本我覺得是相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