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郭台銘明確表態反對今年通過《反滲透法》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19-12-24 22:07:44
※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這個問題太隱晦了 幾乎所有人都沒有講清楚
: 主要是:
: (1) 台商很多人會贊助國民黨錢,以及發展自己的組織
: 這沒什麼,只要是商人,有點餘力,本來就會到處贊助自己喜歡的政黨
: 或是同時贊助所有的政黨,以及發展自己的組織
: 連我都會,金額多少與組織大小的問題
: 台灣是一個政治環境不良的地方,很多商人都會把贊助當成買保險
: (2) 台商很多人會被中國的官方單位摸頭
: 只要(1)+(2)的事實同時發生 很容易中反滲透法的雷
: 但很多人可能是獨立的 他們其實不是中國spy
同意ZM的觀點
今天只要有點規模的商人本來就會贊助政黨,發展組織,這點不只台灣,放諸四海皆準,
但反滲透法一通過,這些行為一下子全都『涉嫌觸犯反滲透法了』,更別提所有違反事證
基本全都在中國那邊,你這不是自己做了槍送給中國射殺自己人民嗎~?
誇張一點的例子,今天就算台商是贊助民進黨的某個候選人,中共只要找幾個願意配合的
一起出來指證你是在某次中國官方會議裡接受到老共指示捐贈,同樣要送檢調,請問這種
狀況要怎麼證明自己清白,只要上新聞社會人格早就受到嚴重打擊,這根本是送槍給老共
打阿....
或者是說今天台商只是以保護費的心態在老共暗示下捐給國民黨,他也並不是真的支持統
一,但只要開了個頭,老共就能藉由反滲透法來要求台商做更多事情,以前台商受不了中
共壓迫大不了事業不要拍拍屁股走人,回台灣退休養老,結果在反滲透法通過後就連回台
灣都不能安心退休。
定法律的人其實也有想到這點,所以在加了一條偵辦期間自首得以減免其刑,但光是被以
『違反反滲透法』送檢調上新聞來講就是很大程度的社會人格抹殺,就算最後以自首免刑
但在法律上還是被定義成『協助中共滲透台灣』,在目前台灣跟中國經貿合作這麼密切的
狀況下,訂定這麼粗糙的法律逼人民二選一實在是很愚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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