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草案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法第二條所定之遊說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 萬元以下罰金。
遊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遊說,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
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
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本法所稱遊說者如下:
一、進行遊說之自然人、法人、經許可設立或備案之人民團體或基於特定
目的組成並設有代表人之團體。
二、受委託進行遊說之自然人或營利法人。
本法所稱被遊說者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民意代表。
三、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正、副首長。
四、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員。
兩岸春節加班機說法不一? 國台辦稱「板上釘釘」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76223
馬曉光說,「台灣民航主管方面已經明確拒絕了延長春節加班機執行時間。對於民進黨當
局枉顧民眾的訴求,漠視台胞返鄉需求的做法,陸方確實感到很不理解,盼台灣多聽聽台
商台胞的反映,拿出符合民眾期待的態度和做法,不要再蓄意設置障礙,影響廣大台胞順
利返鄉。」
台商組織請求延長春節加班機 林佳龍:有需要會配合陸委會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2-17/341678
中國的「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台企聯)」之前呼籲民航局,期盼春節可以延長
加班機時間,讓在中國的台灣人可以順利返鄉。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針對台企聯呼籲回應
,說加班機時程是春節前後兩周,若有其他需求則按正常程序提出。
台企聯表示,多個地方台協向他們緊急提出,明年1月8-10日上海等地繁忙機場返台航班
已出現一票難求的情況,希望台灣民航主管部門能儘快就延長兩岸春節加班機執行時間做
出明確安排。
所以我問個問題喔:
國台辦在記者會公開 指示 台商 向台灣民航局反映延長春節加班機時間,
台商組成的台企聯也真的向交通部反映,得到林佳龍的回答了,
這是意圖影響春節加班機政策嗎?
有沒有符合反滲透法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