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魯蛇我很納悶
: 拿中國錢 + 幫中國講話 = 觸犯反滲透法
: 那麼
: 拿美國錢 + 幫美國講話
: or
: 拿日本錢 + 幫日本講話
: 到底算不算觸犯反滲透法???
: 如果美國日本意圖干涉台灣大選
: 幫助屬意的台灣政黨
: 這樣算不算滲透台灣???
: 大家覺得呢?
基本上這個版的網友大概都沒讀過什麼書的
邏輯也不太好
我就講個簡單的例子
張憲義就是個例子
拿美國錢,幫美國辦事
毀了台灣的核子計畫
然後逃之夭夭躲在美國至今
https://i.imgur.com/18pKmbk.jpg
依照版上的邏輯
美國沒有要統台灣
美國沒有拿飛彈對準台灣
美國阿爸帶給台灣經濟奇蹟
所以美國買通的也不能算滲透
是臨幸!
既然美國不符合「敵國」定義
就不能辦囉
好,假設都給你訂,這樣不算違反反滲透法好了
退一萬步講
也未必是民進黨的得利啦
眼光拉長點
今後美中第四次公報出籠時
還真的是可能美國出手干預台灣幹髒事
你到時候民進黨就不要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