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確定要這樣的反滲透法?

作者: WindCloud (我的好友名單爛了)   2019-12-31 23:42:25
※ 引述《WindCloud (我的好友名單爛了)》之銘言:
: → bluenan: 我護航支那不爽而已,支那不爽恁爸就爽
這種垃圾話就少講了,假設老共不爽你吃屎,你會吃給他看嗎?
: → zaqimon: 當然好啊 反正中共也不會給我錢
: 推 cores: 我們一般人不要從事政治就好了,DPP很大的
我在原文不是說了嗎,日本也有可能被列入敵對勢力呀。
難不成要全台灣的人一輩子不跟外國人有金錢往來、也不要去外商上班?
: 推 PunkGrass: 日後再修完善吧 只能這樣了
中間有多少人會冤枉呢?
: 推 sevenly: 要拿錢+辦事才會處罰,光拿錢不辦事是可以的
第三條: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
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案之相關活動。
看清楚,只要捐錢就犯法了。以後小額捐款不存在了,
政治人物只敢收洗得很乾淨的錢,你覺得誰最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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