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轉貼訊息遭NCC偵訊 民眾掩面痛哭:很害怕出不來
2020年01月1日 11:55
記者羅婉庭/台北報導
國民黨1日上午召開「我被約談了」記者會,由前台北縣長周錫瑋與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
人王鴻薇主持,請來三名民眾因為「社維法」被偵訊,出面說明被約談的過程,一名65歲
陳姓女士當場掩面痛哭,直說自己到NCC應訊時心裡非常很害怕「會出不來」。國民黨點
名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應出面說明政府究竟如何恐嚇、箝制人民言論自由。
65歲陳姓女士因轉貼高金素梅委員於立法院質詢畫面,遭控違反農業金控法,陳女士表示
,要求偵訊的信中寫她是籠樂金控的嫌犯之一,她邊哭邊說「我覺得很害怕、很丟臉....
.所以只能去應訊,到那個地方時很害怕」,那天她進入NCC時先打給友人,說「假如我沒
有出來的話,請和我兒子說我被關起來了」。她也表示,偵訊過程遭詢問為什麼轉傳已澄
清訊息、何時加入韓粉?等問題,她強調,五月底退休後六月才加入,轉傳時間是四月當
時尚未加入韓粉群組,也僅為個人意願發文。
教育工作者李小姐則以母親案例表示,母親承受極大壓力,已將臉書關閉,她代為陳述事
情經過與事發感受,她強調,可以證明「這一切都是真的」,並指母親於臉書發文轉貼並
非近期開始,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時期都如此,但沒想到竟於「強調人權的蔡英文
政府時期」被約談,進入警局前無法確知被列罪犯緣由,於警局現場已將所有政治性貼文
刪除並道歉。
李小姐不解表示,分享內容就如中選會新聞,提醒民眾將印泥吹乾,就算傳遞資訊錯誤,
有事實查核能力的政府與媒體,難道這些具有澄清能力的權威單位,從來沒犯錯嗎?依此
標準,難道「不投蔡英文,以後沒選舉」等相關言論不算破壞社會安寧嗎?
她質疑「一堆韓粉認真吹乾印泥,看起來很傻,但有必要用社會秩序維護法約談移送嗎?
」
她也查詢司法院確定判決書案例,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數量,竟已超越蔡英文上任前
17年案件總數,她強調,這非個案,不滿政府處理過程,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應如此實踐,
民進黨在野時也說該廢除的法條,完全執政後卻用以處理無辜民眾?
另一名朱女士則是於line群組轉傳林飛帆與王立強同桌照遭舉發,以雙掛號要求應訊。「
台灣不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嗎?」中國大陸是被箝制自由,蔡英文政府以此手段,讓人民
基本人權受到威脅,朱女士說,「這種政權如何團結人民?」
陪同召開記者會的周錫瑋則質疑,立法委員質詢有會議記錄,轉貼質詢畫面竟違法?且偵
訊地點在信義路三段111巷18號,查詢為NCC電子警察隊,現場地點未有清楚標示,偵訊過
程更為荒謬,直接詢問「是否為韓粉?」並要求加入一個無法主動查詢到的「麥擱騙|真
人查證|MyGoPen」群組,該群組僅有被偵訊者可以加入,且要求將所有資訊傳入該群組
,「這是釣魚、非法監聽監看,陷你入罪!」該群組有三萬多人。
王鴻薇也補充指出,民眾於個人臉書提及網傳中選會欲使用油性印泥,提醒需吹乾再折疊
,避免無效票,且僅四人按讚,竟也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移送!今日到場3名受害人
,便有2位應訊時沒有律師陪同,她問「這是保障人民人權嗎?」受相關情事辦理者仍有許
多,綠色恐怖鋪天蓋地,選前檢調全省跨轄區搶案、辦案,她也質疑,現在是言論戒嚴,
大興古時文字獄嗎?
周錫瑋痛批,政府到底在做什麼?如果轉傳立法委員質詢畫面可以被認定為散播謠言、移
送法院,國家還有言論自由嗎?「到底政府違法監看、監聽到什麼程度?」他強調,行政
院今日應出來說明,政府有多少組織非法監聽、監看社群軟體,有無下令並計算積點、積
分?他質疑,政府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上頭一定有更高單位指導,蔡英文總統及行政院長
蘇貞昌應該要出面說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01/1615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