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李永萍用偽造證物報案?

作者: ORK   2020-01-01 13: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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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看過膽大妄為到這樣幼稚的候選人!
昨晚發生一件事情:
賴品妤的一份文宣,被李永萍向汐止分局報案,指控為未署名的黑函,汐止分局也根據
李永萍提供的「證物」,下令派報社扣下這批傳單。
汐止分局不但要求派報社不得派發傳單,而且通知選區各警分局一起行動。
重點來了:
1.
李永萍提供的「證物」,是把賴品妤的署名和簽名部份截掉的變造品(其實只提供警方一
張傳單的截圖),作賊心虛到狗急跳牆的地步,表示對這份文宣的內容害怕極了?
2.
汐止分局接獲報案,難道不必到派報社現場去查證嗎?警方是顢頇懶惰還是配合國民黨候
選人?
3.
其他警分局也根據汐止分局的通報,或要求轄內派報社停止派送;或直接把傳單沒收!
李永萍用偽造證物報案,已涉犯刑法誣告罪和選罷法,汐止分局也有重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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