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在去年最後一天強勢過關
內容大概是這樣
三讀條文明定,任何人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行為,處50萬元以上、
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3
年以下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選舉、意圖妨害公投,或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
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等違反刑法「妨害秩序罪」,加重其
刑2分之1。
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反滲透法」禁止的行為,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
機關偵辦。法案自公布日起施行。
我覺得民進黨將反滲透法強勢過關
對遠舉好像也沒有太大加分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反滲透法的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