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滲透法政府解釋幾次了,總有人裝死

作者: neon2102 (魯蛇中的魯神)   2020-01-03 08:03:18
※ 引述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之銘言:
:  
: 關於反滲透法
: 政府已經解釋了非常清楚了
: 台灣人都懂,根本沒有任何疑義
:  
: 但就是有叛國統畜裝死。故意帶風向
: 想讓大家誤以為和支那交流就可能觸法
:  
:  
: 昨天民進黨有提出一個非常淺顯的例子
:  
: 酒駕!
:  
:  
: 你喝酒( 可以)
:  
: 你開車(可以)
:  
: 你喝酒又開車( 不行!)
:  
: 同樣道理
:  
: 你拿支那政府或相關組織的金錢或是利益( 可以)
:  
: 你在國內散布對支那有利的言論意圖影響政治(可以)
:  
: 你拿支那政府或相關組織的金錢或是利益
: 然後又在國內散佈對支那有利的言論甚至是假消息
: 意圖影響政治( 不行!違法!)
:  
:  
:  
:  
:  
: 這麼簡單的法律,有什麼好害怕?
: 不過裝睡的人,肯定叫不醒
:  
不好意思,我就是各位口中的法盲。
雖然您提出了淺顯易懂的解釋,但我還是看不太懂。
如您前言所述,構成反滲透法的三大要素
1.可以拿中國錢
2.可以散播親中言論(實質上已經影響政治)
3.不能拿中國錢的同時散播親中言論。
意思是要件1與要件2都可以單獨構成,但不能同時成立。
簡單打個比方
那麽假如我是台商,基本上我一定會拿中國錢。(無論是補助或是資助,你不申請成本就是
高於同業)
所以台商不能發表親中言論,不然會同時構成要件3
但這變成限制台商的言論自由與預設台商立場。
而其他在大陸工作與生活的人,有誰敢說自己完全沒拿過中國的好處?
這些人已經直接構成要件1,而要件2則是等著他們說出口罷了。
反滲透法的立法精神,應是保護台灣的政治獨立不受境外勢力影響,這點大家應該沒有疑慮

但反滲透法的法條限制可能已經違憲。
我支持反滲透法,我也憎恨中國對台灣的橫行霸道。
但我不認為一部要求民眾就此噤聲的法律,會是抵抗中國勢力介入的最佳解。
為什麼不能直接界定政治獻金與詳細追查金流的法律,或是增訂限制政治黨團不得違反現有
憲法的細目法,而是要用上述的三要件去界定這些人是否違反反滲透法?
能不能說明一下這到底是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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