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20-01-04 00:30:28※ 引述《bul (腹內原來草莽)》之銘言:
: 反滲透法到最後都是法院的責任?!
不然為什麼行政、立法、司法要獨立?
如果是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審理個案,
你看看會不會變成執政黨or多數黨,
修理政敵的工具!
: 反滲透法的通過會不會讓法院成立專責法庭來審理
我倒是沒想過,也不知道是抽籤選法官好、還是專責審理好,願聞閣下見解。
: 另外那在台灣之外倡導台灣獨立的算是"境外敵對勢力"嗎?!
一、境外敵對勢力:
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
那就要看,境外主張台獨的人,
會用武器對付台灣人民嗎?
如果會,那就是;如果不會,那就不是。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