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alora (lara)》之銘言:
: 沒看到他們瘋狂造謠中嗎?
: 都沒有人出來反駁他們嗎?
: 台灣有沒有犯罪是法院說了才算吧
台灣有沒有犯罪是經過法院判決確定才算是有犯罪有前科這樣
簡單的說我當著全國所有電視直播殺了個可愛的小妹妹
但是法院還沒判決確定,我還不算是罪犯頂多算嫌疑犯
問題在於法院判決前,我會被收押會被檢察官訊問,這邊的問題誰負責?
反滲透法真正的問題不是在於民進黨和相關側翼講的金流
他們一直再講說你收了錢然後幹了這些事才會被起訴
事實上反滲透法並不是只有金流,再反間諜上面追查金流本身就是很重要的工作
也是很重要的證據,因為要養一個帳戶來用做這方面的用途這個成本非常的高
那反滲透法真正的問題在哪?
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都有寫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
簡單的說我沒收老共的錢,但是國台辦跟我講,阿你回台灣去捐錢給蔡英文
依反滲透法的條文,我只要捐了就是依照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
所以韓國瑜才會在那邊一直講,習近平講要孝順父母你要不要聽?
聽了就是依照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
像2013謝長廷和中聯辦的人一起參加宴會,雖然謝長廷說現場都有記者連線
但是記者並沒有放錄音機在謝長廷身上堅聽阿,誰知道中聯辦跟他講甚麼?
那麼未來有個腦殘檢察官說,謝長廷在當時就是接受中聯辦的指示回台灣,
運用他的影響力讓蔡英文上位換取駐日代表的席次來搞爛台灣的外交體系
所以要收押起訴謝長廷
請問對於謝長廷本人名譽的影響甚至身體自由受到侵害這又要找誰討?
甚至檢察官可以在毫無證據證明他當時有受到指示的情況下起訴,誰又會在乎
謝長廷是否真的做了這些事情?即便謝長廷證據不足無罪
新聞媒體只會說謝長廷疑似受到中聯辦的指示遭檢察官依反滲透法起訴
這才是反滲透法真正的問題,而不是甚麼金流,話又說回來台灣要是那麼厲害
可以追到老共的金流我們早就不知道抓多少間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