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1/11 0:00後就不要再為候選人或政黨宣傳了!

作者: agantw (←高級鍵盤七逃郎)   2020-01-10 00:31:03
https://i.imgur.com/N9yRlaO.jpg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
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二、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
轉貼也不行
要不然會被罰50-500萬
我知道今年大家為了宣傳自己想要投的政黨
會在推文推666666666或是1515151515
抑或是別的數字的
希望大家1/11 0:00,也就是約23小時半後就別再推這些數字了
要不然到時又要掰說自己是某個職業運動員的忠實球迷
這樣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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