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o0873 (逼逼ㄟæ»)
2020-01-14 00:15:14選舉結束了 但有一點關於選罷法的問題想問問
就是說 我們法律規定 法定時間競選活動結束後
不得以任何方式拉票 競選
其中像是 社群媒體 公開聊天室 呼籲支持某某某
要罰50萬~500萬新台幣
但問題來了 現在的網路無遠弗介
像是臉書 台灣人用 美國人 英國人 法國人 日本人也用
如果今天一個美國人在美國用網路 跑到台灣相關的臉書頁面
在法定競選活動時間過後 留下 支持幾號某某某的訊息
這樣的話 該怎麼處理?難不成要到美國抓人 罰他50萬台幣?
這種情況 該怎麼處理呢?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