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
1998年聲請同婚被拒
2000年申請釋憲不被受理
2013年再度申請同婚不過
一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2015年再度遞交釋憲聲請
同年台北市府
也將涉及同婚登記的釋憲聲請
交由行政院轉予司法院
以上導致2017年
大法官會議正式受理同性婚姻釋憲案
決定了同婚必須在兩年內合法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三讀通過,同年5月22日經總統蔡英文公布
以上
同婚可以走到讓大法官會議
宣布在兩年內必須合法
是很多人的努力
包括台北市政府
為何最後
只要提到這件事情
大家只會提蔡英文
或者講起蔡英文政績
就是同婚同婚同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