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獨立,指的是審判的過程。
司法獨立 絕對不代表 司法不可以由外部監督
這就像學術自由這種論調,一直強調學術自由,然後在大學內大肆散播一些奇怪的思想
言論,接著說你不可以干涉我,因為我有學術自由。
司法獨立..學術自由..其實都只是圈內人想爽不想被監督的一個藉口。
司法獨立歸獨立,跟司法監督是兩回事。
法官法就是要監督法官,不是去干涉你的司法獨立,這是避免官官相護。
因此陳師孟的作法由監察權去調查法官的良莠,是絕對正確的,畢竟調查的結果是非
自有公論。
但打著司法獨立的藉口,排除任何外部監督,誰知道他們骨子裡爛到什麼程度?
所以絕對不要被司法獨立四個字騙了。學術自由這四個字也記住,都是擺爛的人想緊緊
捏在手裡的工具。
※ 引述《iphone15 (哀鳳15)》之銘言:
: 陳師孟學經濟的跑去跟法官戰已定讞案件的法律見解讓人看得滿臉問號
: 有人說要應該要給立委監督司法官
: 你能想像北大法律系進修部畢業的立委跑去跟法官戰法律見解嗎?
: 我覺得版上支持陳師孟的鄉民都只是想讓執政黨擴權而已
: 而不是真的想討論出一個好的解決方案
: 歐美國家是如何監督司法官的?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