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黨團助理的起薪30k夠在台北生活嗎

作者: OnceAFreak (阿皮)   2020-01-19 14:31:55
→ alexrow : 違反勞基法 不到4萬要公布範圍 223.139.20.76
呵呵呵,見獵心喜,沾沾自喜欸
不囉嗦,上新聞
http://bit.ly/2v4gnF1
幫你標重點
舉例來說,薪資在4萬元以下職缺,雇主可以給定合理的薪資範圍(例如為2萬8,000至3
萬3,000元)、公布最低薪資可能數額(例如起薪為2萬5,000元)、或直接公布薪資具體
數額(例如月薪3萬2,000元)等,讓求職民眾可更明確知道薪資。
到底哪裡違反勞基法?
以前人一藍,腦就殘
現在人一綠,智憂慮
https://i.imgur.com/tGuHx5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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