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薪水有啥好吵的?

作者: yuxds (cody)   2020-01-20 08:40:10
※ 引述《kero2377 (雜種潤餅福利熊)》之銘言:
: 兩年經驗佳,英文好,這樣三萬很合理吧?
: 畢竟這兩點都嘛不值錢,尤其是經驗佳部分
https://i.imgur.com/fiqepaZ.jpg
裡面有要求英文能力的 明明是35K+的法案研究助理
你可以說 這些經歷還要會英文 35K+真的太少
但是幫別人薪水先砍5K
我覺得這樣講真的是挺白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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