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kpk23456: https://i.imgur.com/T0kG4d6.jpg。 靠 111.82.151.236 01/21 09:24
: → pkpk23456: 邀! 阿不就你這篇文的原po就有,裝死 111.82.151.236 01/21 09:24
: → pkpk23456: 喔? 111.82.151.236 01/21 09:24
我看完了,我還是堅決認為"解散組織犯罪政黨"是不對的。
當時我不知道這件事,現在看了還是認為不對。
因為後果會很嚴重,就像我說的,各位知不知道國會燒毀事件?
希特勒以"燒毀國會"為由去解散德國共產黨,後來更進一步通過授權法,
解散德國社民黨,從而邁向獨裁專政的道路;
如果台灣可以隨便解散政黨,那只會帶來毀滅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法治的後果。
對於這種提案、這種作為,不管是哪個政黨,我都會跟他抗爭到底。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