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硬凹的個性很明顯
最知名的一句話: 憲法沒說不能做的,都可以做。
這道德很低落
對,法律人的道德通常很低落。
至於貪污,他收到很多錢是事實,且不說總統,光一間上市公司的採購都能回扣拿個數億
了,阿扁當總統,收到政治獻金數十億也是理所當然的。
收了政治獻金後,就可以去幫捐獻者做一些「法律沒說不能做的事情」。
盡量去鑽漏洞。
古代也是阿,當官要送錢,祝老爺生日快樂阿,祝夫人生日快樂阿,祝公子生日快樂阿,
老爺夫人結婚紀念日快樂阿,本就做很多法律沒說不能做的事情。
問題法律有可能去規定,規模多大的公司不得在總統小孩結婚時包超過500萬的紅包嗎?
不可能阿,但在阿扁的角度,這都是可以的,因為法律沒規定不能這樣,可觀感很差吧。
其實台灣的法律人素養很差的很多阿,為什麼這些人可以混的順風順水?因為審判的司法
官素質也普普阿。
但要說法律人治國不好,在當下好像又是必要的,畢竟台灣的政體還不是處於非常穩定的
狀態,許多事情的確需要法律人去做盤根錯節的釐清,諸如黨產、年金、司改這種都是必
需要法律人很深度介入才有辦法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