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嚴辦趴趴走患者遭質疑 法部:非針對個案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20-01-29 16: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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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嚴辦趴趴走患者遭質疑 法部:非針對個案
時間: Wed Jan 29 16:20:04 2020
中時 陳志賢
武漢肺炎疫情來勢洶洶,法務部要求檢警嚴辦「趴趴走」的確診病患,但成大法律系教授
許澤天28日投書媒體質疑法務部沒有個案指令權,並稱《傳染病防治法》構成要件嚴苛,
建議修法。不過,法務部澄清,法務部只是通案性要求檢察機關與相關單位合作,嚴懲違
法者,以防疫情蔓延。
許澤天質疑,法務部日前發布新聞稿,指某台商未配合防疫措施,出入高雄舞廳,造成疫
情蔓延風險,恐涉刑責,要求檢警依法嚴辦。法務部對檢察事務依法並無個案指令權,如
何要求檢察官依法嚴辦?此外,《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法律要件過於嚴格,除要求致傳
染於人者為要件,且不罰未遂,以致檢察官在未生傳染於人前無法可辦,坐令可能的傳染
風險散播,建議修法。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從未針對個案如何偵辦下達任何指令,而是為使防疫沒有漏洞,基於
刑事政策主管機關立場,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責,通案性要求各檢察機關,啟動查緝民生
犯罪聯繫平台,積極與警政、衛政機關通力合作,嚴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行
為,並非行使個案指令權。
法務部是本於職權積極協助衛政機關防疫工作,主動告知民眾防疫相關法律,並呼籲罹患
武漢肺炎民眾,應確實遵行防疫指示,同時說明違反者行政罰則及刑事責任。另《傳染病
防治法》第62條法律要件過於嚴格、不罰未遂,應由主管機關研議送請立法院審議。法務
部尊重及配合主管機關修法,以完善相關法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128000622-260402?chdtv
心得:許澤天,記得是林山田的學生
知道林老師的就知道他綠的發亮
另外除了中時以外,蘋果也有報導
大家可以自己GOOGLE上網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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