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時中說健康的人不用戴口罩 柯文哲:應

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2020-02-05 19:09:19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 引述《kaiblue (用心作戰)》之銘言:
: : 2.國際上的風向看起來不太妙呀
: : 香港抗SARS專家:https://reurl.cc/ObZMxg
: : https://reurl.cc/9zevg8
: : 中國國家衛健委:https://reurl.cc/alOq6Q
: : 德國與美國專家:https://reurl.cc/vnYay1
: 一般健康的人要不要戴口罩,不只是看疾病傳染特性
: 也要考慮公共衛生狀態和傳染風險
: 這就像是為何現在中央防疫層級依然是二級開設
: 主要就是因為還沒有出現「社區感染」
: 防疫是長期、全面性的作戰,所以不能只考慮短期防護,直接把防護力開到最大
: 因為是長期作戰,所以必須考慮成本跟資源,直接all in拉到最高未必是好事
: 回到口罩問題,關鍵不在於2019-nCoV是否有無症狀感染力
: 而是台灣現狀的社區感染風險高不高?
等一下 仔細想一想你的論點
1.請問你有把目前政府設定的案件通報機制考量進去嗎?
案件通報條件(1月31日版本;我上篇文附的核心教材也有)
https://reurl.cc/1Q692Y
仔細想想看目前這套機制的邏輯
在很大程度就已經排除武漢肺炎疫情在台灣社會內部擴散的可能性
舉例來說: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但最近沒有去過大陸
(2) 最近有去過大陸,但是沒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上述(1)跟(2)在目前政府設定的機制下,根本不會接受篩檢
沒有接受篩檢,就無所謂是或不是確診病例,因為根本沒有通報
第一線的護士與醫生只會依照政府政策勸退病人
a.其實你沒有那麼嚴重啦,應該只是普通的感冒
b.不符合定義,你不是我們要篩檢的對象,別嚇自己
c.案件通報出去很麻煩,而且還要隔離,醫院細菌很多不一定安全
等等等
當政府事實上是根據現在這套機制 產生數據 的時候
如果再用這些 數據 去論證台灣疫情有沒有擴散開來
邏輯上就是矛盾的,也缺乏討論上的意義
2.結果是什麼?
結果大概只有兩種:
(1) 台灣什麼事都沒有,天佑台灣
(2) 台灣其實有事,但政府喊沒事,那些有事的數據
都被歸類到其他類別去了,比如說:
流感重症人數
流感死亡人數
試想想看 那位無良台商跑去舞廳狂歡的例子
假設裡頭有五個人(這只是假設)被台商直接感染
後來陸續發病就診 結果醫生一問之下發現沒有去過大陸
坦白說我認為這些人為誠實告知自己「就是舞廳事件當事人」
的機率幾乎是零 會誠實的政府早就掌握了
事實是政府也承認自己沒有掌握
那麼 這些被感染者會接受武漢病毒篩檢嗎?答案是不會
大家一起小心流感唷!
https://reurl.cc/5gjmOn
「疾管署今公布,上周新增87例流感重症病例,及新增5例與流感相關
死亡個案,死亡個案都沒有接種本季流感疫苗,而且幾乎都在發病後
短短5天內喪命。」
3.關於政府目前設定的武漢肺炎案件通報機制(1月31日版本;見上述1.)
我錄在這裡
四、通報定義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符合臨床條件任一項及流行病學條件(一)或(三)。
(二) 符合臨床條件(二)及流行病學條件(二)。
(三) 符合檢驗條件。
關於「(三)符合檢驗條件」的部分
因為跟本文主旨無關,我就不錄了!
一、臨床條件
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發燒(≧38℃)或急性呼吸道感染。
(二) 臨床、放射線診斷或病理學上顯示有肺炎。
三、流行病學條件
發病前 14 日內,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一) 曾去過中國湖北省(含武漢地區)*,或曾接觸來自湖北省(含武漢地區)*有發燒或
呼吸道症狀人士。
(二) 曾有中國大陸(不含港澳)之旅遊史或居住史。
(三) 曾經與出現症狀的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包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
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地區將隨疫情適時更新
: 當然,如果不幸出現社區感染,那也就不只是健康者要不要戴口罩的問題
: 而是應該盡力避免到公共場所了(比照SARS期間)
: 但目前尚未出現社區感染風險,這也是為何
: 台灣的疾管署
: 美國CDC
: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faq.html
: 新加坡健康部
: https://www.moh.gov.sg/2019-ncov-wuhan/faqs
: 都認為 現階段健康的人不需配戴口罩
: 因為這些地方都還沒有出現社區群聚感染的層級
: 相反的,如果人在中國,那就不只是要戴口罩,更是要盡量減少到公共場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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