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抹黑館長有7項前科 李天鐸判賠30萬+道歉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0-02-08 12:07:19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50485
2.新聞來源︰
ltn
3.新聞內容︰
抹黑館長有7項前科 李天鐸判賠30萬+道歉
2020-02-08 05:30:00
館長拿出良民證反擊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見圖,資料照)在臉書粉專發文批「
館長」陳之漢「是有7項前科的人」,遭館長求償。士林地院認定館長已自證無犯罪紀錄
,加上李承認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訊息,昨判李天鐸需賠償館長3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15天

李天鐸去年5月20日在臉書粉專「李天鐸軍事論壇」貼文指出,網紅館長有毒品、竊盜、
賭博、恐嚇、傷害、搶奪及共同強制罪等7項前科。另因總統蔡英文與館長一同錄製莒光
園地「我從軍我驕傲」節目,李還貼文稱蔡英文「瘋了」。
李拒道歉還持續攻擊
館長認為李天鐸對他不實攻擊,提起民事求償,主張他在李天鐸攻擊的隔天,即拿出良民
證,李非但不道歉,6天後還在臉書粉專持續攻擊,李還自認「7項前科」言論是引述自網
路,沒有查證必要,也無法律責任。
館長強調,自己曾服役海軍陸戰隊並參加921賑災,退伍後合資健身俱樂部,熱心公益不
遺餘力,李天鐸卻傷害他的個人形象,依此請求賠償50萬元,並在臉書粉專公開道歉15天

出庭只願賠10萬元
李天鐸開庭時承認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訊息,願賠償館長10萬元及刊登道歉啟事。
法官認為,李天鐸經館長澄清後繼續攻擊,顯見李使閱聽人對館長產生負面評價,判李應
賠償館長30萬元及在臉書粉專道歉15天;可上訴。
4.附註、心得、想法︰
今日最爽新聞 李天鐸被判賠償館長30萬元及在臉書粉專道歉15天
一個國安局出身的人竟然連查證都不會 還散播不實訊息 真的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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