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統促黨違法集會獲不起訴 議員邱威傑:台

作者: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20-02-11 22:39:22
引用呱吉臉書原文
去年十月一號,統促黨在台北車站南二門慶祝中共國慶事件。當時我立刻到場關切,也在
事後質詢台北市警察局此一問題。
當時引起激憤的不僅是一群流氓打手在我國慶祝中共國慶,也因為對比同一日的樂生陳抗
強硬驅離,台北市警察局對這些黑幫分子的違法集會卻相當寬鬆,展現出雙重標準的執法
行為。
今天你議員要檢討警察執法雙重標準,你自己就先不要隱匿事實雙重標準
警察隊樂生陳抗強硬驅離的原因是:
1.樂生青年試圖衝撞官署才被舉牌
2.樂生青年在申請的集會遊行範圍及時間內,宣布解散,但卻又重新集結往總統府衝
3.樂生青年被擋在總統府外後又試著去躺在馬路上妨礙交通
參考資料:
林穎孟質詢影片https://yingmeng.pros.is/J9DAN
https://www.eventsinfocus.org/news/3421
相反統促黨從頭到尾都龜在同一定點
把遊行目的拿掉,只看實際作為,警察當然強硬驅離不受控群眾
今天,台北地檢署對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跟統促黨徒等人做出不起訴的處分,原因
是因為他們沒有「經制止而不從」的行為。
根據現場錄影畫面來看,當天的順序是台北市警察局進行第四次舉牌,統促黨從容地解散
、上遊覽車後,警察才開始驅離。
舉牌警告並非集遊法規範的警察行動,而是過去針對陳抗的慣例。根據集遊法規定,警察
可對違法集會進行制止或命令解散。但因為警察僅有舉牌警告、所以不能指責統促黨「經
制止而不從」,因為警察根本沒有制止行為。
『舉牌就是命令解散』,請問邱大議員沒有看到那個牌子上面寫什麼嗎~?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406/d4406990.jpg
再來舉牌3~4次後才進場強制驅離這是警方慣例的SOP,不管什麼陳抗活動都必須按照這個
程序進行,在其他陳抗活動警方甚至會拉長舉牌間距避免動用強制力發生衝突,以警方的
立場能不動用強制力就不動用強制力,太陽花一堆人頭破血流就是強制力動用下去的後果
而在此次統促黨集會警方已經盡可能的快速把程序跑完,舉牌過程好像一個小時左右
四次舉牌後警方就開始清場,統促黨清楚了解警方該有的程序,趕在這一小時內把他們自
己的行程跑完(演講、大合照等等),之後就配合警方驅離進行解散
所以根本沒有邱大議員所講的『僅有舉牌警告,警方沒有制止』所以檢方無從起訴
今天警方的執法,檢方的不起訴,合起來就是告訴你統促黨當天『不違反集會遊行』
就是這麼簡單,後面邱議員的陰謀論就不轉評了,只說一句:別忘了台北市目前的警察局
長是DPP中央政府破壞民主先賢爭取到的地方自治默契,硬塞下來的
再來邱議員不滿意現行法律程序歡迎選立法委員進行修法,集會遊行法到底要不要改成報
備制啦,或者可以請時代力量好朋友去關心一下
但別忘了『喊統一不是叛國』,這是偉大的民進黨政府所開示的
平常當左膠最喜歡喊公平正義,言論自由,結果看到你不能接受的言論就喊著要強硬執法
最好警察拿著警棍下場開無雙把人打得頭破血流這樣對吧~?
所以說極端光譜有的時候其實沒有什麼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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