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楊蕙如律師稱檢方任憑輿論傷害楊 檢察官

作者: ctw01 (0000)   2020-02-14 16:47:26
"任由輿論發展,對身心造成傷害"
聽起來真像大阪辦事處遭遇的啊~
還高壓偵訊,當時不拒絕現在躲起來開始嘴砲,扯程序扯枝微末節,
反正就是有幹啦。是期待自己的網軍發輿論救駕嗎?
1450網軍之首,噁心。
※ 引述《zxcelephant ()》之銘言:
: 自由
: 楊蕙如律師稱檢方任憑輿論傷害楊 檢察官反擊
: 台北地院審理「卡神」楊蕙如涉嫌指示蔡福明等下線發文帶風向案件,今首度開調查庭。楊
: 仍否認犯罪,律師楊偉仁則對起訴書、送達等流程,表達遺憾,原因在於,檢方從起訴到移
: 審長達45天,任憑輿論發展,讓流言對傷害楊的身心,且檢方任意選擇送審時間,也傷害國
: 家法制。
: 律師陳偉仁說,起訴書落款日2019年11月15日,起訴時間是在2019年12月2日,書記官製作
: 書類是2020年1月10日,卷證移審則在20201月15日,這45天任憑輿論發展,造成楊的身心受
: 到傷害,另檢方任意選擇送審時間,已傷害國家法制。
: 但公訴檢察官陳照世回嗆,因檢舉楊蕙如人數眾多,相關流程並無不法,過程經得起檢驗,
: 歡迎與本署作切磋指教;陳也以《春秋》名言「傷人以言,甚於劍戟」指出,楊、蔡福明等
: 人的行為,早已超出言論自由範圍,並嚴重損害國家公權力。
: 另位公訴檢察官范孟珊批楊蕙如打著言論自由旗幟,上網侮辱大阪處,等同侮辱台灣。至於
: 蔡福明部分,范孟珊說,蔡被偵訊過程中,全程由律師陪同,故手機內訊息是在蔡同意下當
: 成證據,具證據力。
: 不過蔡福明律師認為,偵查檢察官並未告知可蔡拒絕接受,故蔡是在高壓偵訊下,只能同意
: 交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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