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81753
2.新聞來源︰
上報 仇佩芬 2020年02月20日 21:18:00
3.新聞內容︰
1996年我國國防部與新加坡戰略科技公司(Strategic Technologies PTE Ltd.)公司簽
署採購合約,後因對方未能履約卻又不服我方沒收保證金,與國防部展開逾20年的訴訟,
並在英國等多個國家要求扣押我國資產。2012年,ST公司對我國正在追討的軍火仲介商人
汪傳浦在開曼群島私人帳戶,要求進行查扣;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為拿回汪傳浦在開曼的
不法所得,建議國防部與ST公司簽署「合意命令」,認可ST的債權。
未料我國在開曼群島的訴訟中落敗,ST公司卻根據雙方「合意命令」取得英國法院的承認
,並據此申請扣押我國在英國資產。這項判決將於英國時間21日上午宣佈,若我方敗訴,
我國駐英代表處、中央銀行駐倫敦辦事處,及台灣銀行倫敦分行恐將遭到查封,有關部門
現正在研擬後續因應法律對策。
此案源起於1996年國防部軍備局與新加坡ST公司簽署金額約196萬美元的「地下量測系統
」採購合約,事後ST公司無法提交輸出許可,無法依規定履約,因此我方於1998年通知對
方解約,並依約沒收履約保證金14萬美元。
ST公司不服保證金遭沒收,向新加坡法院提出訴訟,並附帶向我方提出損害賠償157萬美
元,我方則主張依合約約定,合約爭議仲裁應於我國境內進行,新加坡無管轄權,不理會
對方訴訟。新加坡法院遂於2002年以一造辯論判決我方敗訴,須賠償157萬3510美元。
對於新加坡法院的判決,國防部認為我國在新加坡沒有資產可被查封,持續不予理會。ST
公司則以新加坡判決為基礎,陸續在美國、比利時、法國等地申請執行判決,均未能成功
。然而ST卻先於2005年獲得英國高等法院核發的「外國判決註冊許可命令」,意即英國承
認新加坡判決,其後又於2009年獲得開曼群島法院承認新加坡之判決。
英國與開曼群島承認新加坡的判決,埋下對我國不利的法律因素。2008年,ST公司不知自
何處得知我國軍火仲介商汪傳浦在開曼群島開設私人帳戶,為我方認定涉及拉法葉採購貪
污案的不法所得,並於2012年向開曼群島法院請求執行新加坡判決,扣押本金及利息共約
342萬美元,獲得法院同意並展開訴訟程序。
黃世銘關鍵公文 讓國防部「被承認」ST公司債權
在此案訴訟過程中,正在追討汪傳浦不法所得的最高法院檢察署向國防部軍備局行文,表
示高檢署將與開曼群島檢察機關就汪傳浦私人帳戶的沒收、分享等事宜簽立合作協議書;
關於ST公司的債權,將從我方獲得的款項中扣除。
黃世銘在函文中表示,國防部軍備局與ST公司的訴訟「已非單純的民事糾紛」,也與高檢
署追討汪傳浦不法所得案件有關,以「確保國家最大利益」為由,要求國防部在汪傳浦開
曼群島帳戶一事上與最高法院檢察署「採取一致作為」。
然而開曼訴訟的後續發展,以我方敗訴告終,但黃世銘的這封公文,卻成為2014年國防部
與ST公司達成「合意命令」,認同對方債務的主要轉折。ST公司持續以此「合意命令」在
其他國家對我方提出訴訟,其中在2016年2月便向英國法院聲請登記開曼判決,並在2016
年4月4日我國政府交接前,順利在英國法院登記承認開曼判決,取得訴訟優勢。
為保護我國在英國資產,我國正式與ST公司在英國展開訴訟;然而以2014年國防部與ST公
司的「合意命令」為基礎的開曼判決,卻使我方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
2019年1月,我國駐英代表處、中央銀行駐倫敦辦事處,及台灣銀行倫敦分行均已收到英
國高等法院執行官發出的扣押令,指將就我國國防部向ST公司積欠的債款約397萬英磅,
進行資產扣押。
這起訴訟預計將於倫敦當地時間21日上午做出判決,以目前法律條件來看,對我方較為不
利。在法院做出判決後,我方將思考採取上訴或其他相應作為,捍衛我國代表處等在英國
資產。
4.附註、心得、想法︰
馬英九: 掀開我蓋上的陷阱卡
是說....怎麼都扯得上黃世銘阿
到底是有沒有這麼厲害
每件糟糕的事幾乎都有他出現
他真的是法律專業畢業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