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為廷 寫給六年後的自己

作者: zoosleep (王者)   2020-02-23 19: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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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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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說想要堪驗母帶,一直被你們拒絕。我每次都說,我是為了不要讓群眾攻擊警察
,我是站在群眾和警察中間,面向群眾、背向警察,卻被去脈絡地剪輯影像,被判了妨礙
公務一直到現在。然後,浪費了六年在出庭!」不爽地說。
「連員警出庭作證時,都說傷不是我造成的,我並沒有踢、打、踹他啊!更遑論,我對他
有什麼強暴脅迫的行為。這樣就叫妨礙公務?」無奈地說。
「我在現場,我就是要大家坐下,不要跟警察衝突、升高對立,以免增加警察情緒失控打
人的可能性,這樣就叫妨礙公務?還是,陳筱珮法官與何嘉仁檢察官,你們敢對我們說,
警察當下的公務就是打人?而我阻礙了警察打人的公務?」生氣地說。
「我還記得,當警察已經在暴力清場、媒體也已經都被請出去的時侯,我們就一直叫大家
,趕快從行政院的建物離開,甚至還有伙伴下跪求請,希望大家能夠安全撤出。但,都沒
有成功,許多人甚至都對我們說:『這是我們自願留下來的。』
六年至今,我還是會想起那時候,如果我再多努力一點,是不是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受傷?
但,坦白說,我們就是沒有辦法。我連這些人都無法成功『煽惑』出院區了,你真的覺得
,我有這個能力『煽惑』群眾進入行政院?」帶點自責式地反問。
「當天晚上,有上千人在現場,都是在對於不義的政權提出抗議。如果真的要說煽惑,不
正是馬英九、江宜樺這些人嗎?就是他們,一直在激怒群眾,從頭到尾都沒有在聽人民的
聲音!」憤怒地說。
「我就在現場,看到一個一個年輕人被拖進去警察陣裡面,然後看到警察們,用力地使用
盾牌跺學生,一直跺、一直跺。作為學長的我,或者是,只要是還有人性的人,看到這一
幕,一定會想辦法衝過去,要把他們拉出來。當下的我,就是這樣。我相信,法官只要你
在現場,一定也要這樣做!不是嗎?」情緒激動又帶著哽咽地說。
「謝謝律師一路走來的協助,一直在幫忙我們。不過一審時,我曾經說過要認罪,我現在
要反悔。因為,我那時候是有服兵役和出國的規劃,但六年下來,我覺得,對其它抗爭者
過意不去,一直感到良心不安,所以我要改變我的態度,我要做無罪答辯。」堅定地說。
「謝謝律師這六年的陪伴。我回想六年前的當下,對我來說,就是在一場參與對抗中國霸
權的入侵,和對抗不義政權,以及從事台獨運動的時候。我從不後悔,且對於能夠在場,
我感到很光榮。」驕傲地說。
「請律師代為回答。」僅默默一句。
也有像這位先生一樣,很少看他發言,大多數都是請律師代答。或許是不擅言辭,又或者
是,對於這一次的出庭,沒什麼好再說了。因為,早在六年前的當下,就已經用行動來證
明一切。
以上是,六年前的佔領行政院開庭,讓我感到印象深刻的發言。
「二審辯論終結,此案4月28日宣判。」法官說。
大家聽到這句話,鬆了一口氣。
因為,這意味著,原訂2/25的庭不開了。原本要連續開三個星期的庭,現在只有連開二週
而已。
表示著,連續二週要陷入巨大情緒的眾人們,可以暫時恢復一下平靜,暫時重回日常生活
,暫時先把這件事情擱在一旁……雖然只是「暫時」,但也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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