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配合防疫不是懲罰 勞團高喊隔離期間應給薪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0-02-24 15:55:32
邏輯有點問題......
你有工作,不給薪水,才叫做懲罰(勞工)。
因為隔離,被雇主解雇,才叫做懲罰(勞工);
勞工被隔離,公司沒有賺錢,雇主還要付薪水,才叫做懲罰(雇主)。
隔離期間,勞工在家休養,沒有工作,沒領薪水,也不會解雇,這叫做正常;
隔離期間,勞工在家休養,公司不能賺錢,也不用付勞工薪水,這叫做正常。
否則,就像有人故意去日本旅遊,回來還要自我隔離,這都還能領到薪水,
這能公平嗎?
那如果隔離完再去日本,回來再自我隔離,是不是繼續領薪水?
http://bit.ly/2SWEsY1
應該隔離,卻趴趴走,這時候抓到罰錢、強制去隔離所,這才叫做處罰。
隔離僅14天,生活真能造成困頓?
如果真有這種人,政府應該排富式地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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