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蔡壁如-該衝的不衝,不該衝的為財團暴衝

作者: thouloveme (赫赫)   2020-02-26 11:11:55
立委蔡璧如臉書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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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壁如:該衝的不衝,不該衝的為財團暴衝
一、蘇貞昌院長,不要為財團開發暴衝
1.《國土計畫法》突襲修法,欠缺社會溝通。
在全民投入防疫的情況下,行政院院會於2/20通過修正草案,並未依照行政院2016年10月
起的規定,將草案公告周知60日已蒐集民間意見。「強化與國際規範接軌,落實開放透明
政府」淪為口號。
2.最應該衝衝衝的是《礦業法》
礦業法在上一屆經濟委員會已完成委員會初審,卻沒有列為優先法案,反而在國土計畫法
第15條第三項急著修法開大門,新增第四款「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行政
院懶人包說帖第四頁,直接標舉礦業土石,將夾帶門票給大財團的水泥礦場。這次修法大
門究竟是為誰而開!?
3.《工廠輔導管理法》趕快公布實施
去年修法時說有急迫性,但六月底在爭議中三讀,迄今七個多月政府遲不公佈實施,無法
進行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的核定程序;蔡英文宣示上台後的新違建全部要
拆,立院也給予中央政府直接介入斷水斷電的法源,就不能再推卸責任給地方。
蘇貞昌院長的衝衝衝,應該要為食安健康來衝、為民眾安全來衝、為國土永續來衝,而不
是為財團開發暴衝!
二、張景森政委,不要吃緊弄破碗。
國土計畫法修法由張景森政委負責,他在臉書說「限時完成」和「僵化無彈性」,我24日
的投書並不這麼認為,其實現在的個案變更太有彈性,政府應該好好做通盤檢討才是正途

1. 第十五條第三項第三款 得適時檢討變更,已很有彈性,沒有必要再開重大建設的第四
款。
監察院才剛在2月3日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未切實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通盤檢討(都市計畫法
第26條),行政院竟然提出國土計畫法的修法,大開個案變更之門,看來根本不想做通盤
檢討。
我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在實務運作上的問題,不是欠缺彈性,而是個案變更太有彈性,有
權力、有財力的人,不願意走通盤檢討的正門,愛走個案變更的偏門和後門。
我在台北市政府的經驗,從2015年之後努力依法做通盤檢討,每個行政區走完一遍大概三
、五年,但是受到民眾關注的爭議個案,反而可能要拖個一、二十年。
時間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人想要坐商務艙貴賓席、量身訂做、快速通關,不想和一般民眾
排隊坐經濟艙。國光石化不就是吃緊弄破碗。
2. 第45條,應該先求有再求好,儘速公布第一版國土計畫,第二輪通盤檢討精益求精。
現在18個地方政府有10個會遲交作業,唯有「限時完成」才不會無限期拖延。可以討論給
地方政府寬限期多久才能做好,但空白授權「內政部訂定之一定期限內完成」就會一直拖
延。
今天朝野四個黨的立委,跨黨派國會大聯盟,大家一起出面捍衛國土計畫法,請行政院懸
崖勒馬,不要把這個不當的錯誤修法案送來立法院!!
#國土計畫不要為財團開發暴衝
#跨黨派捍衛國土計畫法
#請行政院懸崖勒馬
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BiRuTsai.tpp/posts/176907163729083
心得:
看臉書這文的照片,是跨黨派國會大聯盟的合作耶!!
不曉得行政院怎麼看。
政黑的粉粉們對這樣的大聯盟有信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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