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FB:何景榮-解決黑工造成防疫漏洞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20-02-29 05:44:49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7179/8115/
重罰雇主‧鼓勵投案
勞委會、警政署合力拼治安
4月20日起非法僱用外勞最高重罰新臺幣75萬元
為保障國人就業權益、維護台灣社會安定,杜絕任何違法、不法的行徑,同時基於關心行蹤
不明外勞的切身處境,行政院勞委會特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聯合舉辦了一場名為『僱用行
蹤不明外勞雇主‧420重罰上路』的宣導記者會。其主要目的針對國內少數心存僥倖的非法
雇主提出嚴正警告,勞委會將自4月20日起與警政署聯手出擊,一方面加強查緝、另一方面
則是祭出重罰,對於非法僱用行蹤不明外勞的雇主,一經查獲,將被處以最高新臺幣75萬元
的罰鍰;如果雇主仍不知悔改,5年內再犯,則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勞委會此番強力展現執法行動力的作為,旨在提醒所有外勞雇主切
莫以身試法、因小失大,同時更希望能夠進一步消弭衝擊社會治安的危險因素!
勞委會李應元主委指出,行蹤不明外勞固然是台灣社會治安的隱憂,但其實非法外勞和非法
雇主只是供需之間的問題,如果雇主人人都有知法、守法的共識與認知,拒絕僱用行蹤不明
的外勞,那麼非法仲介和行蹤不明外勞自然都會因為缺乏生存空間而逐漸遞減。尤其行蹤不
明的外勞一旦在台灣非法工作,無論在醫療、生活或工作等各方面都沒有保障,而且非常容
易受到非法雇主或是仲介的不當剝削和欺壓,特別是當身體出現不舒服或是病痛時,也會因
為缺乏勞健保的保障,以致無法透過正常管道尋求醫療或幫助。而勞委會身為主管機關,除
了關心行蹤不明的外勞處境及其可能面臨的危險之外,對於外勞行蹤不明後所造成企業與家
庭雇主的不便更是感同身受。因此勞委會對內向非法雇主祭出重罰,宣誓查察決心;對外則
呼籲行蹤不明的外勞,應該以保障自我權益做為優先考量,儘速主動出面向警方投案。而勞
委會同時間亦基於同理心的立場,積極協調內政部警政署與各外勞來源國簡化行蹤不明外勞
的返國作業流程及遺失護照者重新補發護照等相關事宜,藉以協助主動投案的外勞能夠儘速
返國,與家人團聚!
勞委會李應元主委不但與內政部李逸洋部長、警政署侯友宜署長、以及勞委會職訓局郭芳煜
局長在記者會中,透過別開生面的儀式,揭櫫「向非法聘僱說不、四二0重罰上路、保障國
人就業、維護外勞權益」四大主軸之外,會中同時也安排雙李(李主委和李部長)聯手開啟釋
放關懷善意之門,呼籲鼓勵行蹤不明外勞主動投案,更可以多加利用0800885885英語專線、
0800885995泰語專線、0800885958印語專線、以及0800017858的越語專線,勞委會通曉外勞
母語的人員將會儘可能提供諮詢和協助,以幫助行蹤不明外勞早日結束提心吊膽、非法打工
的生活。而最後包括泰、菲、印、越、蒙等五國經濟貿易及文化辦事處的代表,也有志一同
的遞交加油棒給李主委和李部長,鼓勵打氣之餘,更象徵著五個外勞來源國對於政府「重罰
非法雇主,鼓勵主動投案」的鼎力支持與正面回應!
勞委會表示,除了重罰非法雇主、並鼓勵行蹤不明外勞投案之外,在不肖仲介業者方面,如
果業者媒介行蹤不明的外勞非法為他人工作,一經查獲,最高將處以新臺幣50萬元罰鍰之重
罰;5年內再違反者,則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至
於行蹤不明的外勞,勞委會也再次懇切呼籲,一旦透過不法仲介業者媒介為他人工作,最高
將被處以新臺幣15萬元罰鍰,而且終生都不能再進入台灣工作。
4月20日是一個關鍵時刻,勞委會期望透過加強查緝與簡化手續雙管齊下的政策,達成維護
國人就業權益、創造外勞與雇主勞資雙贏的重要任務!社會安定需要你我共同維護,勞委會
誠心呼籲全民拒絕非法僱用外勞,拼治安、大家一起來!
發布日期: 9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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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陳水扁總統的年代,早就針對非法移工作下對策了
棍子和蘿蔔通通有,既有罰則也鼓勵投案
政策法令早就放在那邊了
但為什麼問題還持續存在呢?
印尼雞說原因是仲介勢力很大,相關單位不敢得罪
OK,這點我同意,有時候法令完善,但問題是出在執行面
那請問下,聽說台北市長柯文哲最不怕得罪人
在他這六年的治理下,搞定了台北市的非法移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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