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 )》之銘言:
: 所以雙重黨籍 平常不是問題
: 真正會出問題
: 是選舉的時候
: 假設A是民進黨民眾黨 雙重黨籍
: A用民進黨身分選區域立委
: A同時掛民眾黨不分區立委
: 那萬一他兩邊都選上
: 那該怎麼算???????
: A一人以後在立法院算兩票?!
: 中選會好像從沒討論過種情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25 條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其申請登記之候選人,以登記一
種為限。為二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同種公職人員選舉具有二個以上之候選人資格者,以登記一個為限。為二
個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均無效。
不用雙重黨籍,同一次選舉重複登記就無效...
把發廢文的時間拿去查一下法規,就可以省一篇發文quo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