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DPP立委解釋國土法嗎?

作者: yuxds (cody)   2020-03-13 1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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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國土計畫可以延,但是不能被架空!】
行政院院會昨天核定了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草案,
卻大開後門,架空國土計畫法!
原條文縣市國土計畫需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兩年內需完成,
修正為「一定期限內」完成;
此外縣市政府只要基於發展需要,
提出重大建設經行政院核定,
就可以「隨時變更」國土計畫,且辦理程序得以簡化!
2015年12月18日國土計畫法三讀通過,
2016年1月6日公佈施行,
2018年5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
依法律規定,2020年5月30日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
我能理解縣市政府或許需更多時間盤點、評估及轄內土地空間使用及相關產業需求,
因此,內政部曾於2019年年初提出修法版本,
將地方政府提出國土計畫的時間從中央國土計畫公布後的兩年改為三年,延長縣市政府準
備時間,
我也沒有反對。
然而到了行政院,在張大政委景森的督導下,
卻由「三年」放寬為「一定期限」,
難道縣市的國土計畫,也在「做與不做之間」嗎?
還是中央這修法根本是暗示地方政府,
縣市國土計畫根本就不用做了!?
此外,過去台灣國土破碎,
工業區被變更為住宅區;良田被變更為工業區;
許多蚊子園區、農田工廠,污染交雜,
都是過去短視近利下,缺乏整體規劃的點狀開發結果。
沒有人反對開發,
而是建設與發展應基於產業與空間的完整評估。
然而,修法後只要是「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即可隨時變更國土計畫。
我要問,「國家重大建設」的定義是什麼?
既然是經過「謹慎評估」的「國家重大建設」,
為什麼可以自外於國土計畫體系?
去年年初的新聞,我還記憶猶新,
現任監察委員,前行政院顧問林盛豐,
「日前在公開場合表示,明年全國國土計畫正式上路後,
以往各縣市政府透過區域計畫變更,
將農業用地轉為工業區的相關申請,恐怕將再也走不通,
行政院內部已經出現「暫緩實施」的聲音。」
在全民全心抗疫之際,
行政院卻提出大開後門的國土計畫法草案,
未來台灣國土如何永續發展?
#沒有人反對建設反對發展
#只是需要整體評估反對點狀開發
#延伸閱讀:國土計畫暗藏「地雷」!上路後縣市區域計畫恐遭全面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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