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王浩宇臉書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0-03-14 16:27:29
大家嚎,
又是我,
我跟我朋友熊大討論一下,
我們快速複習309到314條啦,
還有釋字509號,
我朋友問我覺得怎樣:
我:呃........
熊大:放心喇,政府還是有懂法律的官喇。
我:其實我剛才呃,是在想,如果行為人,指控你是某政黨的粉絲,說你為了護航該政
黨,才去惡意毀謗行為人,因此申告,但你並不是某粉,更沒有護航某黨的行為,算不算是誣告的構成要件-虛偽
故意???
熊大:這不好說啦,科科。
我:我也這樣覺得,唉唉。
另外我對密會還有很多疑問耶,
不知道可不可以開庭時透過法院解密。
大家覺得呢?
※ 引述《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之銘言
: 我還是繼續回我的文章呀,
: 要告來告。
: 王浩宇首篇爆料,
: 那天密會是下午13:20,
: 但是審查總預算的下午時間,
: 不管是12/3或12/4,
: 開始時間都是14:00,
: http://bit.ly/38HbaRL
: (如網路資料)
: 所以如果他參與密會,
: 他們在那邊吃?
: 台北回來急速算桃園半小時好了,
: 那他13:50分,
: 剛好可以剛好趕上審查總預算的時間,
: 所以王浩宇真的是「吃了幾口」
: 身為一個優質的桃園市民,
: 我提出這樣的質疑不合理?
: 反正他現在操作寒蟬效應,
: 我不懂為什麼不懷疑?
: 為什麼不能質疑爆料的真實性?
: 百姓不是這樣讓你欺負的,
: 王大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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