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營黨公職募款責任制將送全代會 擬落實

作者: oylq2000   2020-03-21 15:29:24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施曉光
新聞標題:藍營黨公職募款責任制將送全代會 擬落實罰則並公布名單
新聞內文: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因應2016丟掉政權後,黨產被凍結,以及昔日黨營事業中投、
欣裕台公司每年撥款上繳黨中央的豐厚股利源頭被切斷,導致財務陷入困頓,國民黨自
105年實施黨公職人員年度募款責任額實施辦法,但始終成效不彰,新黨魁江啟臣主政後
決定7、8月間要把這個多年來被束諸高閣的內規送交該黨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代表大會取
得「特別效力」並授權黨中央執行。
黨內人士指出,只要全代會通過,這項制度就可以嚴格落實,回溯自今年度1月1日起適用
,未來黨中央將按季公佈黨公職人員當年度已募款、未募款者名單,如果逾期未完成募款
責任額者,將由行管會逕送中央考紀會先予停止黨權處分,直到責任額完成後,才能恢復
黨權。
有關108年度以前的欠款,是否一筆勾銷?這位人士坦承的確如此,因為在此之前這項制
度的「權威性」不足﹔至於如此是否對乖乖上繳募款的人不公平?這位人士無奈的說,「
也只能說這些人對黨比較有向心力!」
黨內人士指出,黨公職募款責任額實施辦法在105年前主席洪秀柱時代就已經中常會通過
,但被視而不見,前主席吳敦義時代於107年中常會修正下調各類黨公職責任額度,並一
度打算按季公佈未履行者名單時又遭反彈,由於過去中央委員、中常委等黨職選舉以及公
職人員選舉提名時,參選人並沒有切結當選後必須履行募款責任額,部分中常委質疑如果
早知道要募款,就不會參選中常委,因此後又作罷,直到今年改選第20屆第2任中常委,
規定參選人要切結履行募款義務,因此許多中常委也就不再競選連任,現任立法委員在去
年被提名時也都有簽署切結。
這位人士說,2018年的9合1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時,當時被提名人沒有切結履行募款義
務,但只要經全代會公決,募款責任制度也就可以全面落實適用。
黨務人士透露,108年度由於有立法委員選舉,以及今年中常委選舉規定參選人必須清償
108年度積欠的募款責任額,因此108年度專供中央黨部使用的中央黨公職人員募款情況還
算不錯,有達到總募款目標6千多萬元的7成,至於專供撥交地方黨部使用的地方公職人員
募款情況則仍慘不忍睹。
國民黨現行黨公職募款責任額度規定黨主席每年1千萬元、副主席200萬、中常委50萬、立
委30萬、中評委5萬,地方公職部分直轄市長200萬元,本島與外島縣市長分別60萬與30萬
,縣市議員、鄉鎮市長5萬元。
黨務人士指出,許多中常委希望額度可以重新調整,因此未來「改革委員會」涉及「財務
穩健」議題時會做檢討,並邀請募款義務人一起商討,訂出一個合理且大家真的做得到的
規定,召開全代會前在地方說明改革方案時,也會尋求基層黨公職人員的共識,以利全代
會順利通過。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107718
募款責任額實施辦法,始終成效不彰。
許多中常委希望額度可以重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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