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卡神案開庭 idcc蔡福明:愛之深責之切

作者: Wojnarowski (@WojVerticalNBA)   2020-03-27 18:24:37
自由
卡神案開庭 idcc蔡福明:愛之深責之切才批評外館辦事效率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卡神」楊蕙如被控操作網軍蔡福明在網路帶風向案,台北地
院今第2度開庭,蔡福明首次到庭。蔡、楊都否認犯罪,楊蕙如強調,LINE「高雄組」群
組的成立時間早於關西事件一星期,成立群組與本案無關,蔡福明則說是為了反制中國假
消息才針對時事發文澄清相關疑點,因「愛之深責之切」才批評外館辦事效率不佳,無侮
辱之意。
起訴指出,前年9月6日,楊蕙如與蔡福明等人聚會討論關西事件,蔡男同日傍晚使用Ptt
帳號「idcc(笑死)」爆卦,批評駐大阪辦事處「態度惡劣、爛到不行、黨國餘孽等;楊
蕙如又透過LINE群組「高雄組」指示下線網友「推高調」,檢方認為2人涉侮辱駐外機關
與公務員,去年12月依侮辱公署、侮辱公務員罪嫌提起公訴。
楊蕙如不爭執起訴事實,但強調「高雄組」群組是在2018年8月31日成立,關西機場事件
發生在9月6日,兩者沒有關係,她承認9月6日當天有與網路下線聚會,但她並沒未指示蔡
福明在PTT發文;她請群組裡的人將該篇文章「推高調」,是因為覺得文章寫得有道理,
想推廣讓更多人看到。蔡福明也說,po文並非受楊蕙如的指示,他不知「推高調」的事,
與他無關。
蔡福明的律師陳澤嘉說,侮辱公署罪是6月以下輕罪,檢方卻傾全力調查本案,想藉外交
官之死,開啟言論自由的「獵巫行動」;蔡福明發文是合理評論時事,批評大阪辦事處效
率不彰,是言論自由;陳澤嘉也質疑,大阪辦事處不是公務機關,不符「公署」要件,且
蔡福明發文是在傍晚5點57分,日本時間已近7點,不是上班時間,也不符「當場」侮辱的
犯罪要件。
陳澤嘉指出,本案起因是中國網友造謠稱台灣人搭中國駐日領事館派車,才從正因颱風肆
虐而關閉的關西機場脫困,又有人發文指責大阪官員不接電話(事後證實為造謠),蔡福
明基於他確信的事實,發文批評外館辦事效率不佳,是「愛之深、責之切」的就事論事,
沒有侮辱之意,即使用詞激烈,仍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檢察官回應,輕罪仍須依法偵辦,起訴書內容也未連結到外交官之死;大阪辦事處在日本
行使我國公權力,實務見解上符合公署定義;蔡福明文章內的用詞「爛就是爛、垃圾、老
油條、黨國餘孽」,是言論自由可忍受的範圍嗎?
為了釐清大阪辦事處是否符合公署要件,陳聲請函詢外交部,說明大阪處設立的法源依據
、預算是否獨立、有無大印或關防、是否為法定外館、人員編制等。法官裁准函詢,並定
5月8日開庭勘驗蔡在北檢偵訊時的錄音錄影光碟。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1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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