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覺得時代這個提案其實有問題
雖然一個法律訂了是要長久使用
或許WHO現在很爛不代表以後很爛
但是因為要避免被WHO牽著走,還是有必要改一下
第一條科學原則擺前面,我覺得還要加上傳染病專業
然後第二條,如果證據不足時參考WHO或是其他機構意見
可是今年一開始台灣都還沒有疫情的時候
WHO是說有限度人傳人,照著防疫不就死了嗎?
第二條應該改成證據不足下仍然要嚴格審查
例如檢疫關口人力增設,有疑慮就驗
第一時間不能相信WHO,要以我方防疫專業優先
第三條則是要註明,在確認防疫正確進行下才能採納WHO的指導
用武漢包機舉例,相信WHO就像讓中國自行包機來台
而不相信WHO以我方防疫專業優先就是隨機檢疫
有問題要暫緩登機,避免有傳染疑慮
我覺得時代的這個要再修改,不然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