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替建商關說 新北議員陳科名判刑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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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4連霸市議員陳科名被控以「刪預算」為威脅,向新北市政府施壓,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索取1717萬餘元賄賂,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陳貪污1307萬餘元,今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陳科名10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業者蔡怡辰名下有土方清運工程及玄關門製造公司,知道不少建商會透過民代關切、催促,以提早取得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好減輕銀行貸款壓力。
2012年間,蔡怡辰邀陳科名入股公司,希望藉此增加公司承攬建商下包工程機會,陳遂借妻名義投資入股15%,另還匿名入股20%,雙方協議,只要建商透過陳發包工程給蔡,土方清運工程陳每立方米可拿20元至50元,玄關門工程可拿工程總價的3%,做為陳的「勞務費」。
2013年至2017年間,陳科名被控受新潤等7家建商與營造商請託,向核發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的工務局、城鄉局施壓,要求加速核發,甚至在板橋一處建案建照審查協調會中,陳還表明自己有投資該建案,要承辦單位限期完成審查,否則將刪減單位預算。
檢方調查,陳科名助建商取得建照後,要求建商將土方清運等工程交由蔡男公司,連續壁泥漿清運工程則交由其舊識遺孀、好友等指定廠商承包,建商明知陳指定廠商承攬報價高於其他同業,仍允諾。
陳以此迂迴變相方式,索取「服務費」1200多萬;建商如拒絕讓陳承攬工程,就直接向建商索賄共440萬元;兩者合計1717萬餘元,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陳貪污130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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