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韓國瑜那些小動作能卡罷韓流程?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0-04-09 10:17:59
※ 引述《kim (@@@@@@@)》之銘言:
: 看到那些國瑜黨的小動作,
: 都覺得莫名奇妙,
: 還有昨天goetze的文章也說罷韓是偷跑,
: 拜託,你不是很自恃懂法、懂公共行政嗎?
: 請把條文一字一句讀一下好嗎?
: 選罷法第75條都說了:
: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
: 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 看清楚了嗎?
: 這些條文是說未滿一年,
: 不能提出,也不能進入罷免程序,
: 但沒說不得籌備喔!
: 如果今天一個市長,
: 一上任第一個月就開始惹民怨,
: 市民都填好連署書,
: 等著在滿一年當天送出連署書,
: 這有什麼違法啊?
我自恃懂法、懂公共行政?
塞話到我嘴裡?
噗!!
我只是多花點時間查網路法規罷了
我說
79條
.....符合規定人數,即函告提議人之領銜人自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領取連署人
名冊格式,並於一定期間內徵求連署,未依限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者,視為放棄提議。
80條
前條第二項所定徵求連署之期間如下: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為六十日。
二、縣(市)議員、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之罷免為四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之罷免為二十日
你有你的解釋
我有我的看法
我收回我的偷跑論好了
我也就不說滿
因為進入司法了
就讓司法去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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