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王婉諭-母乳不禁止交易,卻又不建議交易

作者: octopus4406 (章魚仔)   2020-04-16 21:15:29
1.轉錄標題︰
王婉諭-母乳不禁止交易,卻又不建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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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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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母乳不禁止交易,卻又不建議交易?」
衛福部應嚴格把關母乳交易安全性,確保孩子的健康!
 
上週開完記者會後,為了進一步釐清母乳網購販賣的相關規範,昨天上午我便在衛環委員會向衛福部進行質詢。
 
醫界普遍認為,網購母乳的風險過高,由於來源不明,無法確保母乳品質安全性,若讓孩子使用到不安全的母乳,恐造成孩子健康問題;但衛福部過去好幾年來,對於母乳的販售規範仍舊不清不楚,到底母乳能不能販售?若能販售的話,有沒有相關規範可確保母乳品質?很遺憾,衛福部仍然給不出明確的答案。
 
為了釐清過去 9 年衛福部反覆的定義,我希望先釐清「母乳」的性質定義為何。食藥署署長依循先前函釋內容的說法,清楚認定母乳為體液,且並非食品衛生管理法定義中的「食品」,因此不受食品相關規範的限制。同時針對買賣的情形,署長則表示,若是購買者有疑慮,可以依據消保法來處理。
 
我進一步追問,那針對這種體液的買賣是否有相關規範?衛福部薛次長回應表示,體液不像食品有製造商可以做源頭管理,所以沒辦法去設立相關規範,也無法要求販售者每一件都送去檢驗,因此「衛福部沒有禁止交易,但是不贊成這樣的作為」。
 
後續在臨時提案的討論中,薛次長也提到希望提升母乳庫的量能,透過市場經濟的角度來汰換這些網路的不明賣家;市場經濟的意思也就是說,品質不好的母乳自然就不會有人買,因而會自然被淘汰。
 
我對於衛福部這樣的說法非常不滿意。
 
第一,透過一紙函釋的說法,就將責任都推到消保法,是非常不負責任的作為。消保法不僅需要民眾提出疑慮,主管機關介入調查,才能有相關懲處,同時適用性和罰則也相對不明確,消保法僅針對交易行為來做規範,食藥署這樣的說法實在太被動了!
 
第二,我也在臨時提案時發言重申我的立場:針對薛次長的說法我實在無法苟同。既然如配方奶等「食品」對於生產、販賣都有完整規範,那更具有傳染風險的人體體液買賣居然無法可管,這不是非常荒謬的情況嗎?
 
第三,台灣目前有 3 個正式運行的母乳庫,在母乳的獲取方式上,都有非常嚴謹的規範,不僅需要針對母乳進行檢測,對於母親的血液也有進行檢驗。既然這樣,網路販賣的母乳怎麼會沒辦法要求事先送驗再販賣呢?
 
第四,我在質詢中也提到,2004 年就有委員召開公聽會,針對相關議題討論,當時的衛生當局就說要研擬相關措施,按照血庫的建置模式,來建構大型的母乳庫。而目前母乳庫的運行大多仰賴公務預算和兼任人員辛苦的經營,申請資格也相當嚴格。
 
近年來國內哺乳風氣提升,網購母乳亂象亦顯示市場具有需求。過了16年,衛福部要動起來了嗎?
 
在委員會中,我已經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針對母乳庫法人化展開評估,並且發布指引明示來源不明母乳之風險及相關法源依據,以供民眾參考依據。同時我也要求相關部會提供曾被開罰的統計紀錄,若是消保法有根本上的不足,我也會持續推動相關規範的建立!
 
作為母親,我想請大家一起來努力,讓台灣擁有更友善的育兒環境。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4.附註、心得、想法︰
我以前以為母乳是禁止買賣的,沒想到竟然沒有法律禁止嗎(只是消保法勉強沾上邊)
原文下面留言也說,上蝦皮就買得到母乳,太誇張了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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