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邱顯智FB-累鼠寶寶了

作者: coober   2020-04-17 00:05:48
制度的細節不是重點
重點在於法律的精神
我們是要採行哪一種
法官來審 或參審制
如果當事人要影響判決
那收買是有固定對象 固定行情 固定通道的
事先的運作 在判決出來前就可以確認成功或失敗
故而會傾向於求全勝 不接受妥協
陪審制的話 就變得相當困難
因為人很多 相當容易走漏風聲 外加平民不好掌握
審判的結果是巨大的不確定性
故而理性的決定 是會傾向於在審判前達成和解或妥協
以避免最壞的結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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