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UcPvYUL ]
律師就是法律專家,律師殺人就是知法犯法
應該罪加一等才合理
但是之前有一個律師在女朋友媽媽的面前砍別人女兒23刀
脖子差點全斷
結果卻只判了12年,不知道有沒有提早假釋出獄
這個判決完全不合理,沒有罪加一等,反而輕判
出獄居然還被法律界當成英雄,還要鼓勵他,邀請他當甚麼委員
這是甚麼道理?
撞死律師就要判死刑;律師殺人就輕判
法律是不是保護法律界的自己人
不是法律界的不是自己人
中華民國的法律是不是有關係就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就有關係?
輕判已經很有問題了,該不會這名律師還能繼續當律師吧
這一點新聞倒是完全沒提
這年頭殺人的最大